close

什麼是未婚妻簽證呢?顧名思義就是美國人的未婚妻,美國人不小心愛上別的國家的男人女人,想把對方正大光明接來美國生活,就可以申請這個未婚妻簽證,男生好像叫未婚夫簽證,但英文統稱k1 visa.

申請未婚妻簽證大約需要6個月,我了解可能很多女人覺得不想跟阿娜答分開那麼久,所以很多人改用觀光簽證進去,但我必須要說移民局網站明文規定不可以用觀光簽證進去結婚,美國是個講究誠實的民族,一但被發現偷偷用觀光簽進去結婚,你有可能要遣返回國,更嚴重者則限制進出美國,那不就得不償失,婚姻是一輩子的事情,如果對方真的想要娶你,明白告訴美國政府我要娶這個女人,而且也願意等你6個月,講真的6個月也說長不長說短不短,這樣子不就更加證明這個男人也值得你等.

當然我身邊不乏朋友不走這條路,還是可以進去美國,但是等綠卡就必須耗時很久因為這不是走正常程序申請的,除非找到很有經驗的律師,現在川普老大對移民又非常反感,所以如果各位如果要到美國結婚的,可以考慮未婚妻簽證,可以趁在台灣等待的時間好好規劃離開台灣搬家的事宜,順便也好好陪陪家人,畢竟嫁到美國,可不是想回娘家就可以隨時回去的

申請未婚妻簽證所需要的文件移民局網站都有,所以我跟老公是自己辦的,請律師也是做一樣的事情還要多付律師費,首先必須男方先申請:

  • Form I-129F (PDF, 685 KB)
  • Form G-1145, Notification of Acceptance of Application/Petition (PDF, 238 KB)
  • 簽證申請費用美金$535
  • 表明結婚意願的書面說明: 就是男方必須寫一封信告訴美國政府他有意願娶你,包括認識交往過程跟什麼時候求婚的,最好附上照片
  • 證明雙方兩年內見過的證據,包括機票照片等
  • 2吋大頭照2張,男方女方都要
  • 美國公民的證明文件(通常是出生證明)
  • 結婚失效證明(如果有前一段婚姻必須提供)

文件準備好後,最好使用快遞到移民局,然後大約兩天移民局會寄給男方通知說案件已開啟,再來就是飽受煎熬的等待啦~等等等~大約6-8個月的時間,每個案件不一定,若文件沒有繳齊被要求補件,那又會拖更久,所以剛開始一定要檢查再檢查,收到案件通過的通知後,美國在台協會會於3星期內於Email通知準備未婚妻面試事宜,這個階段就換台灣的未婚妻準備文件啦~

  • DS160
  • 6個月有效期護照
  • 雙方的離婚證明(若任一方離過婚)
  • 英文版良民證,就是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可去警察局申請,我是用線上申請再去領取快得多,記得要申請中英文都有的版本)
  • 英文版出生證明(醫院若沒有出生證明,則可到戶政事務所申請但台灣戶政所不提供英文版出生證明,可以請公證人翻譯成英文版,或是自己翻譯再拿到法院公證便宜得多)
  • 英文版戶籍謄本(戶政事務所申請)
  • 安排體檢(記得附上疫苗紀錄,若不見了像我一樣就得全部疫苗重打,又要多花一筆錢)
  • 2吋大頭照2張
  • Form I-134 (PDF, 461 KB)  -財力證明(這個需要男方提供)
  • 郵局劃撥繳款美金$265
  • 我自己還另外做個一本兩人交往的相簿,我印彩色的,雖然移民局沒有要求,但畢竟是未婚妻簽證,有交往照片總是比較有說服力,移民官在審查我的文件時,看了我的相簿好一陣子,我想是有幫助的
  • Ready to Go!

以下是我的2017年等待時間

  • 3月中遞件
  • 4月初收到案件建立通知(NOA1)
  • 9月初收到案件已通過(NOA2)
  • 9月第三星期收到美國在台協會Email通知準備未婚妻面試
  • 10月安排體檢準備文件
  • 10月底面試
  • 面試後3天領取未婚妻簽證
  • 11月中飛美國

未婚妻簽證的有效期限為3個月,規定必須在進美國90天內結婚,才能合格申請綠卡,如果你只是想去美國住看看習不習慣或是還沒確認兩人關係,未婚妻簽證便不適用,最後補充一點,很多人一定會問那申請未婚妻簽證的期間是否可以進出美國,因為遠距離想要見到對方的心態我懂,我當初也是不想分開那麼久,加上什麼時候審查通過又沒個保證,一但申請後6個月見不到對方實在是會令人心慌,移民局網站並沒有明確規定說不能進去美國但有強烈建議申請未婚妻的期間最好在自己的國家等,但如果真的要進去,必須讓海關相信你不是要跳機,最好附上回程機票或是證明你仍在職或是有房產跟租約之類的文件,讓海關確信你會再回去,我自己覺得移民局建議不要進去是因為全世界有N多女人想要嫁進美國,但並不是每個國家的人民都可輕易進出美國,例如中東國家,這些國家的人民想要去個美國旅遊都已經很困難了,所以美國政府不希望還在申請未婚妻簽證的時候就跑去美國,但我個人覺得臺灣去美國旅遊是非常簡單的事,而且台灣是ETSA免簽證,所以不管是移民局或是海關都會相對寬鬆點,我在申請期間去過美國一次,完全沒有問題,但這也只是我個人意見,萬一被遣返不要找我啊~萬事還是小心為上

最後補充,英文版的良民證/出生證明/戶籍謄本建議都多申請幾份,在美國結婚後下一關就是申請綠卡,也是需要這些文件的英文版,總不能還要叫遠方的父母跑腿吧!

未婚妻流程大概就是這樣,祝各位未婚妻申請順利啊~~

 

arrow
arrow

    美麗INSIDE OU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